对发生的夏俊冲突,被害人申凯、峰未复核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 ,死刑书上死也夏俊峰也负有责任 ,决定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 ,签字不足以从轻处罚。不服mechanical electrical energy storage manufacturers ——— 最高法复核意见 据新华社电 四年前,夏俊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峰未复核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 ,死刑书上死也导致2人死亡 、决定1人重伤的签字严重后果。 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 ,夏俊认定夏俊峰的峰未复核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处其死刑 ,死刑书上死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夏俊峰25日上午被沈阳中院法警依法执行死刑。 争执中刀刺三城管 夏俊峰是辽宁省铁岭县人,案发前一直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摆摊,每天卖各类肉串。悲剧发生前,high quality azeus portable power station城管部门已告知不允许再在这一地段摆摊,但并没有引起夏俊峰的足够重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6日11时许 ,夏俊峰在照常出摊后 ,尚未来得及摆好炸串用具 ,就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凯 、张旭东 、张伟等执法人员带走。后夏俊峰随同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准备接受处罚。期间 ,夏俊峰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 、背部,张旭东胸部 、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造成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 事后 ,high quality outdoor power supply夏俊峰逃离案发现场,但没有跑多远就被抓获。 一审后上诉被驳回 沈阳中院认为 ,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 ,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 。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应依法严惩。遂于2009年11月15日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夏俊峰不服,提起上诉 。辽宁高院经开庭审理,于2011年5月9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